来源:财经五月花

  由强监管引发的蝴蝶效应在地方金融组织中蔓延。“严格限制跨省展业再度重提,公司收紧了异地业务。不仅如此,在融资端,银行对我们外地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也进行了限制。”一位资产管理公司高管称。

3万家地方金融组织的十字路口  第1张

  除了跨区域展业受限,监管规则还要求加快清零不合规机构,并提及了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严厉打击非法金融等多项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以来至少已有20家金交所宣布关停。“不只是地方金交所,另有风险程度较高、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大、体量占比较小的地方金融组织有望加速清除。”有市场人士称。

  2008年《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随后鼓励其他金融组织的相关文件也陆续发布,“7+4”地方金融组织步入快速发展期。

  数据显示,当前超八成地方资产管理机构已实现跨区域收购;融资租赁公司80%以上的业务是跨省经营;商业保理业务量主要集中在广东、天津和上海三个地区,约占全国的85%,同时上述三地80%的保理业务又来源于其他省市,形成服务全国的总体格局。

  三类机构已经形成跨区域全国展业的既定格局。新一轮强监管下,三类机构的跨区经营将同样被严控。

  16年后的当下,新一轮强监管正推动地方金融格局重塑,3万多家地方金融组织站在了十字路口。

  分析人士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持牌金融机构之外的重要补充,通过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增强了普惠性,是服务下沉市场的重要力量。在强监管下,地方金融组织正回归本源,在支持地区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上有望发挥出符合行业特色的能力。

  跨区域经营受限

  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之后,以严监管为主基调的金融监管正在推进,“7+4”类地方金融组织跨区域经营受限就是重点之一。

  所谓“7+4”类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其主要特征在于:设立大多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中央制定监管规则,地方具体实施监管。

  近期,监管部门重申了严格限制跨省展业,认为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过去多年中,地方金融组织展业范围大部分局限在各省范围内。“典当行、小贷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算的是还款概率,如果本地化经营不好,那就没必要全国展业了。”有行业人士称。

  但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除外,这三者在“7+4”中占有绝对的权重,并全国展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约为8846家,2023年9月末合同余额约为5.76万亿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共60家,总资产合计1.12万亿元。存续的商业保理法人企业数量5316家。

  其实跨区域经营受限不是一项新规定。早在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称,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地方金融组织跨省开展业务的规则由国务院或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上述《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我们将一些地方金融组织的行业属性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方也给予认可。正式版也迟迟没有公布,行业也依然进行跨区域经营。可不料近期监管又严格起来。”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其他不少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银机构也受到了区域限制。其中,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近年来被要求立足当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进行了重申:未经批准,城商行和农商行、村镇银行不得跨区域经营。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在住所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

  不仅如此,信托公司加紧推进异地部门整改。2023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可在全国六个城市设置异地部门,同一城市异地部门不超过五个,且不对外挂牌,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确有困难延期不超过一年。

  “跨省展业会带来了监管难度增大、风险控制复杂等问题。但从过去多年来看,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虽然也出现过公司经营的风险,但并未外溢,所从事的业务在资金端也不涉及普通的储户或投资者,并且由于行业属性的原因,基本上为全国展业。”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如今,新一轮强监管下,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商业保理三类机构的跨区经营,将同样被严控。

  进一步看,就融资租赁公司而言,若除去70%-80%的空壳、失联,融资租赁行业内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到1000多家,但注册在津沪广深京等地的公司占比超过了50%。“融资租赁公司集中注册在东部地区的一线或超一线城市,但资金投放地偏向于欠发达地区或者三四线城市。目前,全行业八九成的业务是跨省经营的,注册地在东部的融资租赁公司异地业务占比更高,有的在95%以上。”泓塬资产管理董事长王维军表示。

  这样算来,若一家公司总资产规模有3000亿元,异地展业比重为95%,若这块业务完全禁止,可以开展的规模仅150亿元。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保理也存在类似情况。《中国地方资产管理行业白皮书2020》问卷调研显示:在跨区域经营方面,超八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机构已实现跨区域收购。

  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金融环境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区域内不良资产一级市场出包数量和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当期出包数量直接决定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主业展业情况。

  联合资信举例称,例如甘肃资产和内蒙古金资的主业资产占比受制于省内出包数量,其中2022年甘肃省出包数量增加,当期甘肃资产的收购规模同比大幅增长;若当期出包数量很少,甚至会出现无包可收的情况,内蒙古金资于2020年无不良资产包收购。

  同样,商业保理围绕一个核心企业,服务其下上游,而上下游企业几乎遍布全国。另外,据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统计,深圳市活跃的300多家商业保理公司2023年保理业务量5700多亿元,余额1000多亿元,其中保理客户在深圳的融资余额只有150亿元,占比15%左右,深圳地区以外的业务占比达到85%。

  目前,上述行业若想开展跨区域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市场猜想可能以资本金、资产规模为指标进行分级,等级越高,越有望跨区域经营。以融资租赁行业为例,当下有种说法,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才能跨区域产业,10亿元以下的严控。

  资本金是抵御风险的一道防线,起到了安全垫。不过有市场人士称,上述划分标准可能忽视了行业本质的东西,即融资租赁行业中真正服务实体做小微业务的企业,规模难以上量,也需要不了那么多资本金。反而资本金越高,规模越大的企业,从事的反而不是中小微业务。这是一个悖论。

  规范展业方向:回归本源

  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差异化支持小微企业等。目前监管部门要求避免盲目多元化发展,做符合自身本源的业务,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相关清单,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支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通用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需求等。同时,在负面清单中,禁止范围包括:构筑物,古玩玉石、字画、办公桌椅、报刊书架、低值易耗品,消费品(不含乘用车)。

  有行业人士称,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所属监管部门不同,但二者做的业务相同,并都将回归本源作为核心点,即租赁物。下一步,融资租赁公司受到的监管会参考金融租赁公司,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将受限。

  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一级巡视员张启军在2024天津五大道金融论坛上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深度拓展先进制造、科技装备、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物流、医疗、绿色、能源等领域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不断优化飞机、船舶、海工装备租赁发展功能,推动行业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在过去,资产管理公司产生了一些例如虚假出表等违规经营行为。而在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强调,要走不良资产专营化发展之路,出表通道类业务以及投机炒作等“挣快钱”的方式受到限制,并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构建起不良资产买入环节的估值定价能力,经营环节的运作、服务和价值提升能力等。

  “不过在行业逐步回归主业的背景下,部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业务、类信贷业务仍占比较高,及以往介入的房地产类存量业务较多,加大了业务结构转型的压力。”行业人士称。

  小企业账款拖欠一向是难点。河南、深圳、湖南多地发布了接受当地商业保理公司涉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投诉举报的通知。投诉举报范围包括:商业保理公司协助核心企业限定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融资提供方;协助核心企业强制中小企业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协助核心企业采取各种方式不合理拉长账期,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行为。

  “中小微企业恰恰是我国数量最多、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也是吸纳就业、创造经济的生力军。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中小企业的意义更显的重大。”一位行业人士称。

  一些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已经发布了负面清单,例如不得有现金贷、高利贷、套路贷、票据中介、虚假交易、虚假合同等行为,以及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等。

  “与其他地方金融组织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与产业关系非常密切,监管部门规范展业方向并不是一件坏事,对机构而言,需进行沉淀,聚焦几个产业进行深耕细作,充分发挥自身资源、渠道和服务优势,开拓细分市场赛道。”王维军称。

  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地方金融组织对外融资的规定不一,但共性在于:不得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等。

  “7+4”在金融体系中,总量占比不高。但若出现涉众非法集资,追踪查证资金的难度很大,又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人的诉求,导致社会矛盾无法及时得到化解,会违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近期,监管一再强调并确保所有融资渠道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还需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资本结构和融资情况,接受审查,严格打击非法集资。”有行业人士称。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设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其主要职能是,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和公开举报渠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非法金融活动,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另外,非法金融活动局拟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不过当下,“7+4”的细则尚未出台。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倍;典当行的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商业保理企业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有关融资杠杆倍数、风险资产倍数还是参考之前法规,另外,监管部门还严禁地方金融组织通过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非持牌资产管理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资。”行业分析人士称。

  “这可有效降低地方金融组织的财务风险,保障业务安全稳健运营。我们一向不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高杠杆经营。若负债率超过85%,可能存在经营风险,因为公司需要10%的资产满足流动性,以及5%的资产运营。”王维军表示。

  被“寄予厚望”的资产管理行业在不良高企的当下将承受更大的融资压力。资管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资本金是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五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均具有金融许可证,其融资渠道除了财政部大股东,还可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参与同业拆借等获取资金。

  “相比之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获取资金的渠道十分狭窄,大多局限于股东投资、银行贷款和发债。一方面银行出于审慎性管理要求,会严格控制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信贷规模,相应的资金价格也会被抬高;另一方面受股东自身资金限制,增资困难,且由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准金融机构的身份,一直以来社会认知度不高,未能打开社会融资这种范围广、成本低且可持续的渠道。”光大银行课题组称。

  “结合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资金属性和期限的需求,赋予其与五大资产管理公司同等的金融同业融资权限,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建立运用市场化资金的模式和机制,利用民营资本、外资,并采取更灵活的基金合作模式等。”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研究员于涛建议。